宿州市房屋检测鉴定全面化服务机构
一、宿州市房屋检测鉴定分为后面几种:
1、委托鉴定。委托鉴定包括:自行委托鉴定、协商委托鉴定、法院指定鉴定三种情形。
2、代为鉴定。当委托人不具备委托能力以及不及时进行鉴定和治理并有可能引起安全事件时,物业管理公司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代为申请鉴定的行为。
3、房屋安全鉴定与验房的差别。验房归属于宏观检查范围,他的深度、广度和责任远远比不上房屋安全鉴定。验房的主要目标是发现问题,找出问题存在的地方便可以。而房屋安全鉴定是发现问题的部位进行剖析,评定房屋的安全级数。二者有着实质的差别。
4、房屋安全鉴定与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差别。
区别如下:
(1)鉴定对象不同。房屋安全鉴定,是对现有房屋并投入使用,一般来说是使用2年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对象是在建以及还没有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
(2)鉴定流程不同
(3)检测量和检测环境不同
(4)执行标准不同
(5)鉴定成果不同
5、建筑抗震鉴定与房屋安全鉴定。建筑抗震鉴定主要是按照房屋抗震体系和抗震措施完整程度,对现存房屋的设计施工质量和现状、抗震设防要求和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而房屋安全鉴定是按照房屋安全以及使用状况进行查勘、检测、验算、鉴别和等级评定,偏向于房屋的可靠性检测,其中安全性评估以及正常使用性评估是房屋安全鉴定的首要内容。
二、宿州市房屋检测鉴定注意事项
1.在进行厂房楼面承重检测时,需要选择专业的检测机构或人员来进行检测。
2.在进行检测前,需要对楼面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分析,确定合适的检测方案。
3.在测试过程中,需要保证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如果发现异常数据或结果不符合预期时,需要重新进行测试。
4.在处理测试数据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楼面承重能力的影响,包括使用场景、材料性能、环境因素等。
5.在提出建议和措施时,需要考虑实际情况和经济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6.在进行厂房楼面承重检测时,需要注意安全问题。特别是在进行现场勘察和测试时,需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宿州市房屋检测鉴定——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
3.1抽样方法
3.1.1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时,应以面积不大于25㎡的砌体构件或构筑物为一个构件。
3.1.2按批抽样检测时,应取龄期相近的同楼层、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砌筑砂浆且不大于250m3砌体为一批,抽检数量不应少于砌体总构件数的30%,且不应少于6个构件。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3.1.3被检测灰缝应饱满,其厚度不应小于7mm,并应避开竖缝位置、门窗洞口、后砌洞口和预埋件的边缘。
3.1.4多孔砖砌体和空斗墙砌体的水平灰缝深度应大于30mm。
3.1.5检测范围内的饰面层、粉刷层、勾缝砂浆、浮浆以及表面损伤层等,应清除干净;应使待测灰缝砂浆暴露并经打磨平整后再进行检测。
3.1.6每一构件应测试16点。测点应均匀分布在构件的水平灰缝上,相邻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小于240mm,每条灰缝测点不宜多于2点。
3.2.主要仪器设备
3.2.1贯入法检测使用的仪器应包括贯入式砂浆强度检测仪简称贯入仪(图7.4.4—1)、贯入深度测量表。
3.2.2贯入仪及贯入深度测量表必须具有制造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中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及法定计量部门的校准合格证,并应在贯入仪的明显位置具有下列标志:名称、型号、制造厂名、商标、出厂日期和中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CMC等。
3.2.3贯入仪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贯入力应为800±8N;
—工作行程应为20±0.1㎜。
3.2.4贯入深度测量表(图7.4.4—2)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较大量程应为20±0.02㎜;
—分度值应为㎜。
3.2.5测钉长度应为40±0.10㎜,直径应为3.5㎜,**锥度应为45°。测钉量规的量规槽长度应为㎜。
3.2.6贯入仪使用时的环境温度应为-4~40℃。
3.3检测方法
3.3.1贯入检测应按下列程序操作:
1、将测钉插入贯入杆的测钉座中,测钉**朝外,固定好测钉;
2、用摇柄旋紧螺母,直至挂钩挂上为止,然后将螺母退至贯入杆*;
3、将贯入仪扁头对准灰缝中间,并垂直贴在被测砌体灰缝砂浆的表面,握住贯入仪把手,扳动banji,将测钉贯入被测砂浆中。
3.3.2每次试验前,应清除测钉上附着的水泥灰渣等杂物,同时用测钉量规检验测钉的长度;测钉能够通过测钉量规槽时,应重新选用新的测钉。